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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职教育迎来“免费时代”
发布时间:2010-03-09    来源:南阳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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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8日,我市中职学生盼来好消息!市财政局、发改委、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下发《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学费实施方案》,从2009年秋季开始,对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收学费,标准为年人均2000元。

  同时,今年春季开学一个月内,学校要将2009年秋季和2010年春季学生已交的学费,以现金形式退还学生本人。

  正规中职学校全实行

  《方案》提出,实施免学费中等学校是指政府职业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并备案,实施中等学历教育的各类职业学校,包括普通中专(含中师)、成人中专、职业高中(含职业中专)、技工学校、普通本专科院校附属的中专部和中等职业学校等。

  8类困难学生优先

  《方案》规定,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的名额,按中等职业学校扣除涉农专业学生后在校生的15%确定。在确定享受免学费政策的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时,优先考虑享受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学生、孤残学生、计划生育家庭学生、少数民族学生、烈士子女、南水北调库区移民家庭学生,以及家庭成员长期患重病、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变故等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21类涉农专业免费

  按照规定,全部涉农专业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免除学费。

  涉农专业具体包括:种植、农艺、园艺、蚕桑、养殖、畜牧兽医、水产养殖、野生动物保护、农副产品加工、棉花检验加工与经营、林业、园林、木材加工、林产品加工、森林资源与林政管理、森林采运工程、农村经济管理、农业机械化、航海捕捞,以及能源类的农村能源开发与利用专业和土木水利工程类的农业水利技术专业等21类专业。

  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需先提出申请,经学校认定后方可享受免费。

  享受助学金也能免费

  免学费对象包括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其中,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

  同时,已享受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并符合免学费政策条件的在校学生,可同时申请免学费。

  已交学费退还学生

  我市规定,从2009年秋季学期起,对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逐步免学费。对此,我市要求今年春季开学一个月内,学校要将2009年秋季和2010年春季免学费学生已交学费,以现金形式退还学生本人。

  今后,每学年秋季学期开学时,学校对涉农专业学生将直接免除学费。对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经学校审核后可暂缓交纳学费。免学费学生名单确定后,学校要及时办理免学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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