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教育新闻 > 本市新闻 >
我国为制定教育大计再次问计于民 新考试招生制
发布时间:2010-03-09    来源:
【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公开征求意见稿)自2月28日开始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这是我国进入21世纪的第一个教育规划,也是我国政府通过问计于民,为未来10年勾勒的教育改革“路线草图”。

  义务教育阶段不得设置重点学校和重点班

  根据征求意见稿,义务教育阶段不得设置重点学校和重点班。

  征求意见稿指出,均衡发展是义务教育的战略性任务,要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建立健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障机制,均衡配置教师、设备、图书、校舍等各项资源。

  征求意见稿明确,要切实缩小校际差距,实行县(区)域内教师和校长交流制度。实行优质普通高中和优质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办法。在保证适龄儿童少年就近进入公办学校的前提下,发展民办教育,提供选择机会。

  建立新的考试招生制度

  征求意见稿指出,要完善中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完善初中就近免试入学的具体办法。改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方式。规范优秀特长生录取程序与办法。

  征求意见稿明确,将逐步实施高等学校分类入学考试。高等学校普通本科入学考试由全国统一组织;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探索实行高水平大学联考。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深入推进研究生入学考试制度改革,加强创新能力考查,发挥和规范导师在选拔录取中的作用。

  要完善统一命题和分省命题方式。探索有的科目一年多次考试的办法,探索实行社会化考试。

  征求意见稿指出,要完善招生录取办法,建立健全有利于专门人才、创新人才选拔的多元录取机制。高等学校普通本科招生以统一入学考试为基本方式,结合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对特长显著、符合学校培养要求的,依据面试或者测试结果自主录取;高中阶段全面发展、表现优异的,推荐录取;符合条件、自愿到国家需要的行业、地区就业的,签订协议实行定向录取;对在实践岗位上作出突出贡献或具有特殊才能的人才,建立专门程序,破格录取。

  此外,征求意见稿还强调,要加强考试招生的信息公开和社会监督。强化考试安全责任,加强诚信制度建设,坚决防范和严肃查处考试招生舞弊行为。

  2012年财政性教育投入将达到GDP的4%

  征求意见稿指出,各级政府要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统筹各项收入,把教育作为财政支出重点领域予以优先保障。

  财政部副部长丁学东表示,将采取增强公共财政有效财力、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教育投入、大力筹措其他财政性教育资金、加强教育经费管理等措施,努力实现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GDP比例4%的目标。

  根据征求意见稿,各级政府严格按照教育法律法规规定,年初预算和预算执行中的超收收入分配都要体现法定增长要求,保证财政教育拨款增长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并使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教育费用逐步增长,保证教师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按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的3%足额征收教育费附加,专项用于教育事业。

  政府学校家庭将共同为中小学生“减负”

  如何减轻过重课业负担,保证学生生动活泼学习、健康快乐成长?公开征求意见稿指出,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必须共同努力,标本兼治,综合治理。

  征求意见稿中明确,把减负落实到中小学教育全过程,率先实现小学生减负。各级政府要调整教材内容,科学设计课程难度。改革考试评价制度和学校考核办法。规范办学行为,建立学生课业负担监测和公告制度。不得以升学率对地区和学校进行排名,不得下达升学指标。规范各种社会补习机构和教辅市场。

  与此同时,学校要把减负落实到教育教学各个环节,给学生留下了解社会、深入思考、动手实践的时间。提高教师业务素质,改进教学方法,增强课堂教学效果,减少作业量和考试次数。培养学生学习兴趣和爱好。丰富学生课外及校外活动。严格执行课程方案,不得增加课时和提高难度。各种考级和竞赛成绩不得作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与升学的依据。

  征求意见稿还强调,家长要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尊重子女的健康情趣,加强与学校的合作,共同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2020年将全面普及学前一年教育

  我国将积极发展学前教育,到2020年全面普及学前一年教育。

  征求意见稿指出,到2020年,我国将基本普及学前两年教育,有条件的地区普及学前三年教育。重视0岁~3岁婴幼儿教育。

  征求意见稿指出,学前教育对幼儿习惯养成、智力开发和身心健康具有重要意义。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保障幼儿快乐健康成长。

  征求意见稿明确,积极发展公办幼儿园,大力扶持民办幼儿园。实行成本合理分担机制,对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给予财政补助。完善幼儿园工作制度和管理办法。制定学前教育办园标准和收费标准。建立幼儿园准入和督导制度,加强学前教育管理,规范办园行为。依法落实幼儿教师地位和待遇,加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后有望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

  公开征求意见稿指出,我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后有望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

  征求意见稿明确,到2020年,全面提高普及水平,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基本实现区域内均衡发展,确保适龄儿童少年接受良好义务教育。适应城乡发展需要,合理规划学校布局,办好必要的教学点,方便学生就近入学。

  征求意见稿还明确,要坚持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确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完成义务教育后就读当地公办学校,是新的政策要求,流入地政府需要根据本地实际,研究制定政策实施的方式和配套措施。

  3年内将组织实施10项重大教育工程

  ——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

  ——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工程。

  ——农村学前教育推进工程。

  ——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工程。

  ——高等教育质量提升工程。

  ——民族教育发展工程。

  ——特殊教育发展工程。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程。

  ——国家教育信息化工程。

  ——教育国际交流合作工程。

  开展10项重大教育改革试点

  这10项改革试点分别是:

  ——推进素质教育改革试点。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改革试点。

  ——职业教育办学模式改革试点。

  ——终身教育体制机制建设试点。

  ——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改革试点。

  ——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试点。

  ——现代大学制度改革试点。

  ——深化办学体制改革试点。

  ——地方教育投入保障机制改革试点。

  ——省级政府教育统筹综合改革试点。

责任编辑:admin
南阳市教育局主办 南阳市教育网络管理中心技术维护
版权所有:南阳教育网(2009-2012)
豫ICP备08104692号 站点统计: